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乘客须知
 

1、      乘坐地铁须照章购票、刷卡,接受验票,凭票乘车。对使用伪造、涂改、冒用、过期、无效票证者,依据《北京市地下铁道列车车票使用办法》执行。 

2、      携带物品面积超过一个座位面积的,需另加购一张同程等额车票;身高达到1.2米的儿童需购票进站。  

3、      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腐蚀性、放射性和杀伤性等危险品(如雷管、炸药、鞭炮、汽油、柴油、煤油、油漆、电石、液化气、管制刀具、各种酸类等)以及其它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。  

4、      严禁携带超长(1.8米以上)、易碎(如玻璃及易碎玻璃制品等)、笨重(如自行车、洗衣机、电视机、台式电脑显示器、电冰箱等)、妨碍公共卫生、车内通行和容易污损地铁设备和站、车环境的物品及动物进站乘车。  

5、      乘客应当遵守社会公德,讲究文明礼貌,文明乘车,服从车站工作人员的管理;衣冠不整等不文明者不能进站乘车。 

6、      地铁站内、车内发生意外或紧急情况时,乘客应听从工作人员指挥,配合维护现场秩序。 

7、      列车到达终点站或因故不能正常运行时,乘客应听从工作人员指挥,全部顺序下车,以免发生意外。 

8、      自觉维护站、车秩序,严禁跳下站台;禁止在站、车内追逐打闹;禁止在站台、大厅、出入口、通道久留,禁止在出入口平台上坐卧;禁止在地铁出入口及车站内存放物品;禁止在站、车内行乞、表演、擅自销售物品和发放宣传品;乘坐扶梯时请右侧站立,左侧通行。 

9、      文明乘车,候车时禁止越过黄色安全线或倚靠屏蔽门;按线排队候车,先下后上;车门或屏蔽门开、关过程中,禁止强行上下列车;车门或屏蔽门关闭后,禁止扒门;乘车时禁止手扶、挤靠车门;严禁在车厢连接处上下车。  

10、  爱护站、车内各项设施,严禁损坏、擅自移动安全标志;严禁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;严禁翻越、毁坏隔离围墙、护栏、护网和闸门。 

11、  保持站、车内环境卫生,严禁吸烟、随地吐痰、便溺、吐口香糖、乱扔废弃物、乱写、乱画、擅自张贴各类广告及宣传品。 

12、  严禁拦截列车;严禁擅自进入轨道线路、隧道等禁止进入的区域;严禁向轨道线路内、列车、机车、维修工程车以及其他设施投掷物品;严禁损害和干扰机电设备、架空电缆和通讯信号系统。 

13、  失明、智障等残障人士、行动不便的老人、学龄前儿童、1.2米以下儿童及醉酒者,需有人陪同进站乘车;在无人陪同的情况下,请及时联系车站工作人员,以获得相应帮助。 

14、    请乘客自觉遵守上述各项规定。对违反规定并不听从劝阻者,将视情节轻重移交公安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。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 

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〇〇七年九月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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